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设8个内设机构(副科级)。
行政办公室
负责单位日常运转,承担文秘、宣传、信息、政务公开、信访、会务、机要、保密、档案、安全、基建、国有资产管理、后勤、督察督办、综治维稳、意识形态、精神文明建设、环境卫生、统一战线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。组织办理人大议案、政协提案、党代表建议;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、文稿的起草工作;牵头舆情引导工作;负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关工作;负责单位党组织日常工作,指导工、青、妇等群团工作;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,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;负责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工作;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计划财务室
负责财务管理和预算工作;负责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;负责预算和资金支出管理;负责国有资产、基本建设等监督管理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、谈判、询价等具体业务工作;承担各类资金、专用基金管理工作;承担收费管理工作;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;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;组织开展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和外部财务审计协调工作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综合业务发展所
负责业务拓展工作;负责一般性委托合同的签订,样品的接收、登记、分发、退样处理及备样管理工作;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报告、特种设备检验报告以及计量检定(校准)证书的输出、制作、发放和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检验业务用章的管理工作;负责各类检测业务报表的统计、分析、上报和归档工作;负责与其他业务所(室)工作有关的受控文件归档管理、技术人员档案归档管理工作;负责检测业务的接收和流转工作,做好委托检测的合同评审工作;负责标准物质、标准菌株、检验耗材和消耗品的采购、管理工作;负责易制毒试剂的申购、管理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;协助其他业务所(室)进行抽样工作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质量管理所(加挂临沧市质量发展职业培训学校牌子)
负责制定中心质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定期对中心工作质量进行统计、分析、监督、考评和反馈,组织参与质量投诉的处理、不符合项的纠正与风险机遇的改进。负责检验检测资质、项目申请、扩项、维护等工作;负责拟订单位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组织国家、省级中心(重点实验室)、专家工作站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;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工作;承担重要技术类文件、文稿的起草工作;负责组织开展标准化、认证认可、计量、检验检测技术等质量基础项目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培训、检测学术交流合作等服务;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管理工作,完成各项考试任务;负责临沧市质量发展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,完成各项培训任务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食品检验所(加挂临沧市茶叶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牌子)
在检验资质范围内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承担各类食品、茶叶产品、农副产品、粮油产品及其制品、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及农药残留量、重金属残留、土壤、肥料、饮用水等产品的委托检验、监督检验、风险监测的检验工作;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;对外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咨询、检验人员技术培训等服务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建材轻工产品检验所
在检验资质范围内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承担珠宝玉石、贵金属及镶嵌饰品的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;承担柴油、汽油、水泥、建筑材料、工程岩石、土工试验、土工合成材料、化工产品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、委托检验、检测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;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;对外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咨询、检验人员技术培训等服务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特种设备检验所
在检验资质范围内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承担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、定期检验、委托检验;协助配合监管部门参与监督检查、风险排查、事故鉴定、技术问题处理等特种设备监管,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;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、标准、规程、安全技术规范的研究工作;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计量检定测试所
承担研究、建立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者本专业项目的计量标准;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,执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计量检定、检验、测试任务,计量标准考核(复查)任务;承担授权范围内计量校准工作;研究起草本辖区范围内地方性计量规范,开展计量检定人员培训、计量技术咨询、及规范的宣贯工作;在授权范围内配合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开展计量监督工作,承担计量监督中的技术性工作;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